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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余刑:(62人):
兰 伟、刘鹏飞、熊书华、杨宏灿、周国良、刘敏鹏、黄 建、李满辉、
赵文化、蔡喜友、姚齐远、储建明、王党生、肖太跃、胡传利、文跃光、
贺中习、付 彭、赵文明、陶 维、贺用明、吕银秋、赵明军、王多玉、
刘少军、胡开国、黄海勇、杨庆军、杨仁贵、张 勇、贺青林、田仁米、
杨 鹏、阙道林、毛化龙、张友平、王献文、汪安雄、邓伟胜、马宪中、
张文强、吕 昆、丁 齐、向清罗、王南雄、李 斌、刘征兵、王益凡、
孙协力、苏太军、彭子恒、许 刚、易 辉、丁德福、陈 熠、朱中文、
欧阳康、聂青松、郑跃辉、陈孝满、吴 为、李跃生、
减二年(2人):毕端阳、黄伯辉、
减一年十一个月(1人):郑永强、
减一年十个月(2人):刘宏亮、刘美平、
减一年九个月(14人):
丁庆安、殷旦书、唐伟中、欧阳拥军、龙少勇、黄斌、鞠永祥、邓祖兴、
孙元松、尹文斌、何纯强、张永军、冯忠亚、唐 波、
减一年六个月(24):
沈爱桂、杨兴贵、邓湘华、刘国伦、钟 伟、李正金、周彦平、屈先元、
叶怀军、胡保红、柴 伟、贺金明、全红波、陈 辉、杨宏福、何文全、
沈才新、宋 浩、刘 勇、郭高文、龙承忠、鲁美林、郭述友、聂仁杰、
减一年三个月(11人):
屠 杰、候文宏、田 玲、解勇波、曾昭聪、赵 明、谭 湘、崔正才、
徐 振、曾 辉、张胜权、
减一年(29人):
欧拥军、陈立彬、熊 彪、杨 城、覃代平、唐高荣、叶奎华、伍国保、
彭 巍、李志平、吴中华、管志宽、李育树、蔡兴国、李一师、王 斌、
徐健康、杨爱民、文金初、蒋冬平、贾新荣、郑大元、佘国军、李义平、
曹松林、彭伟文、葛学文、崔正年、陈胜武、
减十个月(1人):彭秋桃
减九个月(5人):李卫军、张立忠、李长东、刘琳利、覃道权、
减八个月(1人):高春辉、
减七个月(1人):祝必彩、
减四个月(2人):饶创新、罗世民、 |